論文章刪除合理性之你想要誰活著?
民94.10刊在XX院訊的文章"
當初XX邀請我寫的(好幾篇)
"多麼希望他仍然活著"自殺者遺族的哀傷旅程不見一陣子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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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本掛在前前東家網站上的文章一併消失。
詢問結果說,以後只會留在職人員的文章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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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**莫非"在職"與否可以凌駕是非對錯?
抄襲代筆的文章不必撤下, 離職的要撤下?


算了,不重要,反正我手邊還有紙本
但是,退休很久的,和10年前的實習生文章都還在?

只拿掉我的!
雖然我本意也不愛文章掛在那。

但是某師長今天給我看到的研討會章程
讓我連想了一下,刪除已刊登文章的目的
該不會是...要掩蓋什麼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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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實世界上真的沒有第二個自殺者遺族的任務危機模式,
這是我當了15年遺族(至今26年),對11位遺族訪談後推論而來。
要繼續研究、要看原創論文、要我去分享都沒有問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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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請問
用"多麼希望他還活著"
自殺遺族的任務危機為題目有善意的可能嗎?

我只能說這個行為 非常沒有禮貌
多麼希望他仍然活著是我的心情故事,想念我姊姊

不要再拿服務遺族當藉口了
我是指標遺族之一,正在承受傷害 沒有停過
要當個會自殘的遺族給你們當個案
要貢獻我的研究成果
連希望他活著的願望也借去了

 討仁義最低程度需要以道德回應
別拿公益當藉口 抄襲是犯罪 是不道德的事情 
況且不是劫富濟貧 而是劫貧濟貧
實際上得美名 利益的向來只有他們
至今 連承認錯誤都沒有

但不知 他希望誰活著
遺族 自殺者 還是自己?

要把我們姊妹
死的活的消費個遍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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